备注:1.招生专业名称、计划和批次以各省公布的为准;2.表中其他未注明科类的专业为理工类或不分文理;3.表中红色数字为国家专项计划;4.国际学院中加合作班即我校招生章程中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;5.新疆内地高中班招收林学类(含林学、森林保护专业)3名,农学、植物保护、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、土地资源管理、法学专业各2名,农业资源与环境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、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各1名;6.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招收法学2名。新疆昌吉定向招收土木工程6名,植物保护、生态学各3名,农村区域发展2名;7.以上校区安排中,①指在福州金山校区就读,②指在福州大学城旗山校区就读,③指在安溪校区就读;8.最终招生计划及批次以各省编制的计划本为准,新生入学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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